|
集團公司紀委“十個嚴禁”1.嚴禁用公款購買贈送賀卡、煙酒、煙花爆竹、花卉、土特產以及文化制品等年貨節禮。 2.嚴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訪、宴請等拜年活動。 3.嚴禁出入各種會館、私人會所、俱樂部等高檔場所消費和違規參與高爾夫球活動。 4.嚴禁借節日之機突擊花錢,濫發過節費、津貼、補貼、獎金和實物。 5.嚴禁違反規定收送禮金、有價證券、支付憑證以及電子紅包等。 6.嚴禁公車私用,嚴格執行節假日公車封存制度。 7.嚴禁使用公款鋪張辦晚會,并借機發放禮品和貴重紀念品。 8.嚴禁用公款旅游。 9.嚴禁借婚喪喜慶事宜大操大辦、收錢斂財。 10.嚴禁參與賭博活動。 |